考研政治讲义:马哲第二章答疑解惑 3

2008年05月29日 来源:新浪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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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诡辩论:指运用不正确的论据进行随意的主观推断的一种哲学思维方法,是主观主义、形而上学、相对主义的表现之一。中国古代的惠施、公孙龙和古希腊的克拉底鲁都是诡辩论的著名代表。诡辩论的主要特点是:

  ①就其世界观和理论基础而言是主观唯心主义;就其方法论而言是片面性和相对主义。

  ②常见的表现是夸大事物的某一侧面,或以事物的某方面表面相似为依据,进行所谓论证,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强词夺理,断章取义;偷换概念,转换命题等。

  ③突出表现在对物质的运动和静止的关系及对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和普遍联系观点的歪曲上。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诡辩论则把运动和静止割裂开来,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如克拉底鲁提出“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包含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可是诡辩论却是把共性与个性、把事物的联系割裂开来,加以歪曲。如中国古代的“白马非马”论,这种诡辩就是只看到白马和马的差别,却否认了二者的联系;又如有一种观点提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就是夸大了事物的联系,却否认了二者的差别。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

  6.请问如何理解“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

  (1)实践由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和实践手段三个方面构成。主体是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个人或社会集团。客体是指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所指向的对象。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

  (2)主体客体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即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向客体的渗透和转化,也就是主体对象化。如人类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制造出先进的生产工具。

  (3)客体主体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客体和外界事物的形态、属性、规律等经由人的实践活动拓宽了人的视野,发展了人的智慧,增长了人的才干,丰富了人的情感,磨炼了人的意志,从而转化为个体的素质和能力。如人类通过科学实验和生产实践获取了新的知识,提高了人们的科学技术水平。

  (4)“双向对象化”的理论意义:主体客体化造成人的活动成果的体外积累,形成了人类积累、继承和发展自己本质力量的特殊方式——社会遗传方式,从而使人类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成果不会因个体的消失而消失;而人通过客体主体化这种形式占有、吸收对象(包括前人的活动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人的本质力量,使主体以新的更高的水平去改造客体。“双向对象化”正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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