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考研政治毛泽东思想概论冲刺班讲义第六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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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立。
能否正确处理本国国内的民族问题,对一个国家的前途关系极大。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各族人民争取中华民族解放的斗争中,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指导下,创造性地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是照搬苏联实行联邦制的做法,作为解决本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国家管理的结构形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国内各民族人民都能够积极地参与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同时让各民族人民按照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自己当家作主,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以达到巩固各民族的团结,共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目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实行自治政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在充分行使自治权的同时,必须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
(二)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和建立过程。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内,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依据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地区和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由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新中国最早建立的省级民族自治政府,是1947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帮助下建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到1956年9月,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到1965年9月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内蒙、新疆、广西、宁夏、西藏五大民族自治区的建立,标志着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建立。
(三)关于民族团结。
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这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相结合,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相结合的制度。它的实行,既有利于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又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抵御帝国主义的侵略,充分发挥各民族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基本方针(一般考单选题或多选题)。
(一)在思想文化领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1954年9月,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指导思想。因此,在思想文化领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1、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是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总结,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必然的选择。
2、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是新中国建国和立国之本。
3、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是真理,它总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中巩固自己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
(二)关于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双百”方针。
1956年4月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提出了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双百”方针进行了全面阐述。
(三)关于人民政治生活中判断言论和行动的是非的六条标准。
毛泽东根据中国《宪法》的原则,提出了在人民政治生活中判断言论和行动的是非的六条标准: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破坏和削弱这个专政;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制度;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摆脱或者削弱这种领导;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有损于这种团结。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
(四)关于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外国文化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
1964年2月,毛泽东在中央音乐学院一封来信上批示:“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古为今用,讲的是纵的关系,洋为中用,讲的是横的关系。这是批判吸收古代的、外国的文化遗产的重要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