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提醒:报考法硕不可忽视的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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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仔细研读高校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正在进行中,其中,深化硕士研究生复试改革,强化复试的地位和作用,实施研究生培养经费、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改革是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同时,这些方面与考生利益密切相关,考生要及时了解拟报考学校的招生政策,需要仔细研读高校的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不仅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首批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全国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最多、获得学位人数最多的院校之一。笔者将简要分析一下该校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政策。
2008年人大法律硕士计划招生200人,仍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制三年,非全日制学制三年—四年。2008年人大法学院将继续深化复试改革,完善复试办法。在复试中突出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等方面的考查,考查的范围不仅是专业素质,而且包括对文化素养、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的考查,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三部分。
专业课笔试、面试的内容为包含5门专业课的综合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应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则是对专业课以外的知识技能的掌握,包括科研能力、文化素养等方面的考查;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由学校外语学院老师制作统一、标准的考题,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听说、交流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仍要加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复试成绩权重、复试差额比例均按2008年该校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实施办法确定。
人大法学院将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政审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对于未被录取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基本分数要求的,可以转第二志愿院校或申请调剂。
同时,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将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学校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特等奖助金、全额奖助金和半额奖助金),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学校将根据学科的差异调整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的比例,覆盖面视学科不同在60%—80%之间。法律硕士也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按照入学成绩评定奖学金或奖助金,学生入校后将根据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以及综合能力,重新进行动态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郝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