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鞍山师范学院2014年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学旨在培养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学前教育领域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人才。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胜任相关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招生专业、院系及人数见下表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拟招生人数 |
招生院系 |
学前教育 |
045118 |
40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各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复试时根据情况进行跨专业加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3. 网上报名要求。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相关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须注意:
(1)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现场确认。考生须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安排
1.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初试考试科目为4科,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日语、俄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2门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5日。
(3)初试地点:由各市地报名点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4年3月中上旬在研招网公布,我校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自命题考试科目主要参考书目见下表
考试科目 |
科目范围 |
书目名称 |
主编、编著 |
出版单位、时间 |
科目三 (333) 教育综合 |
教育学原理 |
《教育学原理》 |
王道俊、郭文安 |
人民教育出社 2009年 |
中国教育史 |
《中国教育史》 |
孙培青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
|
《简明中国教育史》 |
王炳照等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年 |
||
《外国教育史》 |
张斌贤等 |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8年 |
||
教育心理学 |
《教育心理学》 |
陈琦、刘儒德 |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 |
|
《教育心理学》 |
张大均 |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5年 |
||
科目四 (801) 学前教育学 |
学前教育学 |
《学前教育学》 |
黄人颂 |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9年 第二版 |
《学前教育概论》 |
蔡迎旗 |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 |
3.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达到教育部2014年一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在复试前我校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在线验证报告、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旬前。
(3)复试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鞍山师范学院。
六、考试安排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
八、 其他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2.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人数为准。
3.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参照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4.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政策不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5.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邮政编码:114007
联系部门:鞍山师范学院 研究生处
电话:0412-2960295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