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2017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7年,我校计划在9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共25个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0余名,学制三年。

报考基本条件:参见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部分专业学位报考要求附后。

推荐免试生接收: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领域名称及代码: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领域代码领域名称领域代码领域名称
085201机械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24安全工程
085204材料工程085215测绘工程085229环境工程
085207电气工程085216化学工程085236工业工程
085210控制工程085217地质工程085239项目管理
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8矿业工程085240物流工程

二、其他类别专业硕士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125300会计硕士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135107艺术硕士—美术
055101翻译硕士—英语笔译135108艺术硕士—艺术设计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085100建筑学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考生需要大学本科毕业后至少有3年(2014年7月30日前大学本科毕业)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至少有5年(2012年7月30日前大学专科毕业)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及初试时间可参见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注:专业目录上所列专业招生人数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要结合教育部下达计划及考生上线情况。


特别提示:

1、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职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和报考城乡规划学、设计艺术学及专业学位建筑学、美术、艺术设计应选择北京1163考点现场确认及考试。

2、关于学历(学籍)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报名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认证结果需要在教育部认证中心网站上查到,在现场确认时将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学校对考取的应届生毕业证书在入学时验证,未获毕业证书将不能入学。

3、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凡以虚假信息报考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考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