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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安徽建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 校 概 况

安徽建筑大学是安徽省唯一一所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本科高校,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安徽建筑工程学校。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后因国民经济调整停止本科招生。1977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分校名义恢复招收本科生。1986年,国务院批准复办安徽建筑工业学院。199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4年起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2009年被列为省级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被列为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3年更名为安徽建筑大学。学校是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安全文明校园、合肥市花园单位。

学校现有11个教学院(系),设有5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艺、文、法、经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其中研究生8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1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431人、硕士及以上学位725人,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150余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人。

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8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级、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30万册,电子图书150万册。

学校紧紧依托“大土建”学科优势,积极凝练科研方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节能环保、城镇化与徽派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安全、先进建筑材料等重点领域,形成了多个具有较大影响、特色鲜明的科研方向和学术团队。近五年,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68项,省部级科研课题42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大力实施质量工程,取得了突出成绩。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4项。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13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09项。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学校现有节能研究院、建筑科学研究中心、徽派建筑研究所等23个科研机构,拥有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勘察设计院、城市规划设计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校办企业,成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工程应用型人才基地。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近年来,生源质量不断提高,新生录取分数线和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器人足球比赛、“挑战杯”大赛、智能建筑大赛、“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和各类建筑、规划、结构设计等竞赛中,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表彰奖励450多项。

学校对外交流日趋活跃,已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美国伊利诺理工学院、美国休斯顿大学明湖分校、英国斯旺西大学、韩国韩瑞大学、台湾元培科技大学等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学校坚持“进德、弘毅、博学、善建”的校训,坚持“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镇化”的办学定位和“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传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建筑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招 生 章 程

学校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80名(最终的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其中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16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材料工程领域)120名。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名额详见安徽建筑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网上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3)所有非应届毕业生需在网报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填写本人学号。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各类证书编号予以网上核查。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并采取通知所在单位(就读院校)等形式予以公告。

(5)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1、初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时间8:30- 14:30)。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4门,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景观规划设计为6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复试科目考试形式及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决定(复试课程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校2014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将另行公布。

七、学习年限

学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修业年限为2-4年,脱产攻读学位。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通讯地址:合肥市金寨路856号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22                  单位代码:10878

联系电话:0551—63513085          联系人:孙老师

Email:yzb@ahj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