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炮兵工程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招生简章
第二炮兵工程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招生简章
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面向“211工程”院校接收工学学科(机械电子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空间装备运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推免生。国防生除工学各学科外,还接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光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地方应届生(国防生除外)仅限“211”工程院校,年龄不超过24周岁。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二、申请材料
1.《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
2.本人简历(不少于800字);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单;
4.在校期间,如获得过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接收办法
1.2013年9月3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
2.2013年10月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送)至学校研招办。
3.申请材料经我校招生办初审后,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
4.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优秀应届生,由学校研招办寄发接收函。
5.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凭接收函到所在学校研招办领取本人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封面上须有当地省级招生办盖章)。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招办。
6.已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程序。报名分网报及现场确认两个步骤,报名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四、特别说明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毕业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3.申请材料请自留备份,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确定接收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复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成为现役军官、享受副连职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校学习期间,被装、食宿、看病就医、工资等按照标准统一由军队供给。
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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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月 日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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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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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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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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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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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及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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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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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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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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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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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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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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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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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三学年总评成绩 在本专业年级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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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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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获奖、成果、论文情况 |
本人排名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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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经过本人认真思考和审核,而且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愿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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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院校教务处或研招办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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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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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考单位意见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