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及2-5之一)(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1.主要面向社会管理实践部门、高等院校等具有2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
5.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招生专业
1、贵州民族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见附件)
2、初试考试书目:
《外国社会学史》、《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研究方法》、《民族理论通论》、《宪法学》。
3、研究方向简介
(一)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研究方向
本方向重点研究领域包括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建设。
本方向重点研究领域包括贫困人口生计与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政策等。
本方向重点研究领域包括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立法、社会矛盾预警与化解机制、社会治安与犯罪控制等。
三、招生计划
201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
四、报名
(一)201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考试报名费180元。
(二)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民族大学201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职考生须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字样;应届硕士生须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注明“同意报考”字样;原属定向或委培的应届硕士生,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外,还须持原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委培);
2.两位与所报考专业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3.相关证件(专科、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件等)复印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在读学生证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交1篇以上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和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证明材料(硕士结业生);
5.政治审查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三)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培养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时间为:
(二)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笔试部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均为笔试。
(三)复试时间在初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初试时通知),复试形式为面试。
(四)考生复试时在花溪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调取档案,确定拟录取资格。
七、其它
(一)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有关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等信息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处网页予以公布。
(四)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我校也将在招生办网页发布最新更正,请广大考生关注。
八、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3610705
联系人: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网:http://yjs.gzmu.edu.cn/
举报电话:0851-3610705(研招办), 0851-3610130(监察室)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
附件:
1、贵州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4、博士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