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地处被誉为“京津走廊上一颗璀璨明珠”、“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核心地带”的河北省廊坊市。学校坐落于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占地753亩。距北京市区38公里,距天津市区60公里,距首都国际机场行程约40分钟,距天津国际机场和中国最大港口天津港行程不到1小时。周边有30多条国家主要铁路、高速公路、国家公路干线纵横穿越,交通便利。校园内绿树成荫,环境幽雅。
一、招生类别及人数
1.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类别为:全日制工程硕士,颁发学历、学位双证书。
2.我校2014年招生工程领域及人数为:航天工程——31人、电子与通信工程——31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3.报考我校航天工程专业考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4.报考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考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优惠政策
1.学校将按月发放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解决每个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
2.设立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航天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
3.设立学生助理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三、解决就业
所有毕业生学校将负责推荐在航天领域就业。
四、能力提高
1.学生可以依托学校的院士工作站、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先进的实验室,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2.学生直接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获得实践能力提高
3.学校设立研究生专用实验室,配置高端设备,鼓励学生自主创新。
五、注重培养
1. 强调校内导师与航天院所企业导师相结合——“双导师”制,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工程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 我校所有研究生将依托校外研究生培养与实践教学基地,直接进航天企业院所参与实际项目设计和生产。
附件:奖学金标准和获奖比例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13]174号)的通知,我校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
2.奖励范围:个人人事档案已转到学校的所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我校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每学年按10个月平均发放)。发放时间为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内,即硕士生2.5年(按培养方案规定)。提前毕业者,助学金发放至毕业时间。
5.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12]214号)的通知及河北省教育厅的名额分配,我校于2013年秋季学期制定了《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用以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奖励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名额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我校将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文件制定详细的《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以此来评选当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3.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13]175号)的通知,我校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根据河北省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定具体评定及实施办法,以此来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奖励范围:我校将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制定《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该办法来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选,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3.奖励金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四)学校奖学金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国教育投入机制》(冀财教[2012]158号)的通知,建立健全研究生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设立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航天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形式,确保不缩小奖助范围,扩大研究生奖助受众面,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积极性,改善研究生生活条件,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
1.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具有学士学位,英语四级及格(426分),初试成绩在本学科专业排名第一者(并列者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奖励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
2.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我校针对研究生一年级课程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奖励,按照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相结合的办法评定。一等奖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获奖比例为15%。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2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
3.科技创新奖学金
我校为鼓励研究生在科研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不断提高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依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实际,在优秀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科技创新奖学金,原则上在研究生获得毕业答辩资格后进行评定,每人只限一次。我校将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学科专业科技竞赛等各项学术科研成果量化为具体的分值,按照科研考核成绩和所获奖学金人数比例相结合的办法评定。一等奖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获奖比例为20%。具体评选条件参照《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奖学金一等奖,4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4.航天奖学金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专业优秀人才的设奖目的,我校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
我校依据《北华航天工业学院CASC奖学金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CASIC奖学评审细则,评选品学兼优、同学认可度高、确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学生为航天奖学金获奖人选,航天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申报、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和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申请者须为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最终获奖顺序由评委会综合测评决定。奖金金额和获奖人数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 “三助”岗位津贴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国教育投入机制》(冀财教[2012]158号)的通知中关于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内容,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结合廊坊市物价水平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紫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六)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依据当地贷款政策办理。另外我校还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另外,拨付每位研究生培养费6000元(校内、校外各3000元/生)。
学校主页:www.nciae.edu.cn
联系部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教1-301)
邮政编码:065000
联 系 人:吴建征、陶颖
联系方式: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