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上海市 主管部门: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会计学院201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会计学院自2013年起博士研究生招生将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招生改革。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会计学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进行以面试为主的考核,并最终确定是否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名额

1、招生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

2、名额: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累计不超过12名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同《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英语水平要求: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³425分,或者新托福成绩³90分(老托福成绩³580分),或者雅思成绩³6.0分。

三、报名程序

1、申请与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费)à下载申请登记表à提交申请材料à初审à综合面试。

2、网上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http://yz.sufe.edu.cn/recruitment/index.do。申请者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面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2年11月30日前,向会计学院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八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与会计学或者财务学相关的研究问题、相关文献回顾、研究设计、预期的研究结果、研究创新性等,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权威学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季刊)》)、《管理世界》、《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6)推荐信: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8)外语水平证明。

邮寄地址: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张婷老师 (200433)

直接递交:

上海市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111办公室,张婷老师

注: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四、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12月中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面试。

五、综合面试与录取

1、时间:12月底左右。

2、会计学院将组成面试小组,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学术兴趣与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等方面。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面试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面试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按面试委员会最终面试成绩录取。

六、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奖学金及津贴

每个博士生至少可以获得每月生活津贴2500元,具体包括:

1)学校生活津贴每月1000元;

2)导师每月补助300元(未确定指导教师情况下由学院支付);

3)学院每月支付生活津贴1200元;

4)申请到学校助研岗位的,可以获得学校额外每年6000元助研津贴。

本奖学金及津贴方案仅适用于:

1)招收的非定向博士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招收的博士生不享受;

2)正常学制内的博士生,延期毕业的博士生在延期期间不享受,休学的博士生在学期间不享受

3)公派出境或者受海外高校邀请担任研究助理博士生在外期间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