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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学位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后,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部脱产在校学习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形式,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

    三、招生专业

    1.全日制学术学位: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会计学、企业管理(含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2.全日制专业学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报名条件和要求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向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anban@lzufe.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复试:一般在2021年3-4月进行。内容为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学位课程。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1.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4]1129号)文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8000元/人/学年;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8000元/人/学年;

(3)非全日制MBA(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人/学年。

2.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段家滩校区:1100元/人/学年。

学费或住宿费若有调整,具体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十一、奖助

1.全日制录取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500元的研究经费,并可以参加国家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学校规定的优秀硕士论文奖(3000元/生)、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优评奖,并享受相应的奖励。

2.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相对调剂生,按比例优先享受第一学年奖学金(一等奖9000元/生,二等奖4000元/生,三等奖2000元/生)。

3.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优秀新生奖评选办法(试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排名可申报相应等次的新生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二等奖6000元/生,三等奖4000元/生)。

奖助标准若有调整,具体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十二、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三、有关通知及信息查询

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和各招生学院(中心)网页,我们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相关信息。

注: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规定不符的,均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