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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地球物理学、地震学及相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专)毕业学历后2年以上(时间计算自专科毕业到硕士录取当年的91),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以第一作者在有关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推荐免试生的接收

1.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须提前与我所招办联系,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自9月起即可从我所主页研究生园地栏下载并填写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寄(送)至我所研招办。研究所将组织专家小组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待定),面试通过后,将于10月中旬向推免生所在院校发放接收拟录取函。

3.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本科期间曾有不及格科目且最后补考仍未通过者;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四、网上及现场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职称聘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进修课程成绩单原件。

(三) 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拟在北京地区考试的考生,报考点设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代码为 1188 ;外省市考生在当地报名点报名考试,考生请仔细阅读本省招办及报考点有关注意事项。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同教育部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三)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专业基础课等共四门。

(四)初试考试地点:在北京地区报考的考生,考试地点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场;京外报考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五)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左右,地点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复试办法和程序事先向考生公布。主要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听力、口语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3、调剂考生复试的有关要求以教育部2012年文件精神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我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
  九、招生名额、学习年限

201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数20人(含推荐免试生8人左右)。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在学期间待遇

1、我所录取的非定向统招统分硕士生均为公费生,每月除按国家规定领取普通奖学金外,还可享受助研津贴、岗位津贴和节日补助等。若参与导师科研课题,导师还可视情况为学生发放劳务费。

2、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新建成的研究生公寓环境舒适,条件优越,设施齐备。

3、符合我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在学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经资格审核、专家组考核通过后可转为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十一、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统招统分硕士生的毕业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原则。毕业生除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择优留所以外,其他的多就业于地震局系统各单位、地矿勘查部门、高校和其他科研院所等,就业领域较为广泛。

在职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对于招收的委托培养或在职定向硕士生,根据我所有关文件规定,需由考生或其所在单位交纳一定的研究生培养费。
    3、考生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或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报考事宜。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部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肖春艳 

    话:010-68415364,  010-68729139

    真:010-68729393

研究所网址:www.***

E-mailyanzhaoban@***

 

 

 

中国地震局   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是从事固体地球科学研究与教育的国家级、公益性科研机构。以地震学、地球内部物理、地磁学与空间物理、工程地震及地震工程、实验地球物理、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为主要研究方向。现有9个研究室、1个北京国家地球观象台,同时内设7个观测或技术中心。

作为一个具有六十多年历史、专门开展地球物理学及相关学科研究的科研院所,我所是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之一,同时也是人事部首批批复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目前具有 “地球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还具有“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专业二级学科硕士点。研究所导师队伍实力强大,现有两院院士5人,研究员40人,研究生导师数6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5人)。

研究所拥有良好的学术氛围、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强大的科研支撑系统,为研究生可提供许多国内外学术交流机会,特别是近年来地震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签署实施的“地震科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为我所在学博士生创造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公派出国留学机遇。此外,我所为在学学生提供了非常优越的生活条件和待遇,改善了学习和工作环境。

201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包括推免生)。热忱欢迎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等地学相关专业以及土木工程、数学、物理、计算机及仪器专业等交叉学科的考生报考我所!

(招生专业目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