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广东省 主管部门:广东省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2018年9月28日-10月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19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

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翻译

15000

二年

社会工作

12000

二年

风景园林

10000

三年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18000

三年

会计

28000

二年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16000

二年

其他专业

6000

见注

注:学术型硕士:学制三年;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风景园林、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食品工程、生物工程、兽医、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林业等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农业管理、农村发展、计算机技术、农业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金融、翻译、社会工作、会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全日制非定向奖助学金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元/年)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元/年)

比例

金额(元/月)

金额(元/月)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22000

≥20800

二等

6000

50%

≥18000

≥16800

三等

3000

30%

≥15000

≥138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自定

≥19600

二等

6000

50%

≥15600

三等

3000

30%

≥12600

注:2019级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全日制定向生不提供奖助学金。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邮箱:yzb@scau.edu.cn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华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80034,邮箱: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qrcode_for_gh_41e73ddaa28d_258 (2).jpg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七、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001

经济管理学院

陈老师

020-85287357

37801177@qq.com

0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卜老师

020-85286459

stbyh@scau.edu.cn

003

数学与信息学院

罗老师

020-85285383

luoxuan@scau.edu.cn

004

生命科学学院

李老师

020-38297710

lixiaolong@scau.edu.cn

005

动物科学学院

付老师

020-85280273

xiaolanfu@scau.edu.cn

006

兽医学院

李老师、黄老师

020-85280410

694389994@qq.com

007

农学院

桑老师、齐老师

18898631120

sangwen@scau.edu.cn;805803943@qqNaN

008

材料与能源学院

孙老师

18476895237

sunlichao@scau.edu.cn

009

人文与法学学院

唐老师、汪老师

020-85280249

30025493@qq.com;2269948370@qq.com

010

工程学院

郑老师

020-85280339

gcxyyjs@scau.edu.cn

011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林老师

020-85280255

2098253609@qq.com

012

食品学院

林老师

020-85281026

spxyky@scau.edu.cn

013

园艺学院

曾老师

020-38604962

631205903@qq.com

014

资源环境学院

孙老师

020-85280291

1982004476@qq.com

015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余老师

020-85282190

yuchanghong@scau.edu.cn

016

公共管理学院

王老师

020-38632879

275408874@qq.com

017

外国语学院

吕老师

020-85283527

mtizhaosheng@163.com

018

艺术学院

李老师

020-85287006

543966476@qq.com

019

电子工程学院

徐老师

13711199579

xuhaitao@scau.edu.cn

020

海洋学院

何老师、黄老师

020-87577543

heyuhui@s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