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历经廊坊精密机械工业学校、华北航天工业学校、航天工业职工大学、华北航天工业学院等办学阶段。
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校迈入快速发展阶段。
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授权工程领域为航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了学校新的跨越发展。
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2016年“感动中国”人物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占地面积近800亩,分东、西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省级文明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卫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花园式单位。
学校有教职工近9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300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近600名,具有行业背景或“双师型”教师占20%以上。聘请航天院所企业专家和社会知名学者130余人担任学校兼职教授,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开发。
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设置40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专业为提前批招生,34个专业为河北省本科一批招生),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
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000余人,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3000余人。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6万余名,其中为航天系统输送近2万名毕业生,多次获得“航天人才贡献奖”和“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
学校建有3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室(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有与航天五院共建“航天工程制造工艺研发中心”、与航天九院共建“电子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共建高校重点实验室,有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省航天产业发展研究基地,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等14个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学校图书馆2.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数字资源量28TB(其中,电子图书86万种),中外文现刊千余种。学校有8000余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有2500个图书馆阅览座位,有设备先进的语音室和视听室,图书资源向社会开放。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环境整洁安宁,配套设施齐全,宿舍全部连接互联网,是国家级学生公寓先进单位。学生食堂管理严格,服务规范,是省级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设有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与德国东拜仁雷根斯堡工业大学、英国胡佛汉顿大学、美国圣马丁大学、台湾静宜大学、台湾屏东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开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近百位教师、留学生互访、交流、学习;长年开展中外文化交流周活动,美国、德国和加拿大等国数百名志愿者来我校参观访问,开展交流活动。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继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无私奉献、严谨务实、勇攀高峰”的航天传统精神,秉承“进德修业,精益求精”的校训,营造“勤学、慎思、求真、笃行”的学风,努力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功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强校战略,保障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党的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型、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招生类别及学制
1.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具有学历、学位双证书)。
报考我校航天工程(代码085233)专业考的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工程、控制工程、土木工程、航天工程、航空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宇航制造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代码085208)专业考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测绘工程、遥感或地理信息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注:我校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考生。
2. 招生工程领域及人数:航天工程拟招收统考40人,电子与通信工程拟招收统考6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2019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学制与培养形式:全日制2.5年,强调校内导师与航天院所企业导师相结合——“双导师”制,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工程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四、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七、复试录取
1.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A区国家线)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2.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3.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持初始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复试包括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等内容。复试科目、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的通知。
5. 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政策请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每生每年7000元学费,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航天奖学金等)、“三助”岗位等,用以资助研究生学习。(详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奖励范围: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发放期限为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内,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年限。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名额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为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奖励范围: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和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 奖励金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四)学校奖学金
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定,我校建立研究生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具体组成入下:
1. 航天奖学金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优秀专业人才的设奖目的,我校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
我校依据航天(CASC、CASIC)奖学金评审细则,评选品学兼优、确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学生为航天奖学金获奖人选。航天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申报、材料审核和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申请者须为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最终获奖金额和获奖人数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决定。
2.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一志愿考生: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 “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对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河北省内按“一本”分数线招生高校(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其他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此项奖励与前2项奖励不累加。
调剂考生: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 “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对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河北省内按“一本”分数线招生高校(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其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此项奖励与前2项奖励不累加。
3.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我校针对研究生一年级课程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奖励,按照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相结合的办法评定。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12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8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五) “三助”岗位津贴
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结合廊坊市物价水平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我校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九、其他
1.2019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http://yjsb.nciae.edu.cn/)查询有关通知。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6.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研究生部网址: http://yjsb.nciae.edu.cn/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 065000
办公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研究生部(教12-216)
联 系 人: 陶老师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