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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 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专业学位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不接收推免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除了符合报考条件(二)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报名资格,且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三、报名程序

普通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并按规定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网报信息采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现场确认,我校接收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关于接收2019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一)选择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各报考点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按报考点要求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和要求见报考点通知。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者不提供)、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12月22日上午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2.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和下载。

(二)复试

1.我校不属于自划线高校,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方式等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5.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学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体检要求。

6.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关于接收2019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及各学院实施细则。

六、调剂

1.我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调剂生,届时会在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补助政策,不安排住宿。研究生录取分为两类,一类是定向,一类是非定向。定向考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除外)不转户口和档案,不享受国家的奖励和补助政策;非定向考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享受奖学金和补助的资格。

八、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学术型硕士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为2年,其中法律(非法学)专业为3年。

学习年限:2-5年。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表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类别

学费(元/生/年)

金融专硕、保险专硕、会计专硕、翻译硕士

10000

艺术设计专硕

14000

工商管理专硕

34000

其他文科专业

8000

理工科类

6000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会计硕士为每生每年40000元,工商管理硕士每生每年43000元。

(二)奖助政策

学校以“奖励优良学生,提高教育质量,补助基本生活,提高整体待遇,优化结构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的,建立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组成,奖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和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金(助管津贴、助研津贴、临时特困补助)。优秀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质量提升奖励、国家公派奖学金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体系具体信息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标准如下(见表2):

表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标准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新生奖学金标准

综合奖学金标准(高年级)

奖励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金额(元)

奖励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金额(元)

文科A类

(学费10000元及以上专业)

一等

50

12000

一等

20

12000

二等

50

9000

二等

60

7000




三等

20

5000

文科B类

(学费8000元的专业)

一等

50

10000

一等

20

10000

二等

50

7000

二等

60

5000




三等

20

3000

理工科类

(学费6000元的专业)

一等

50

8000

一等

20

8000

二等

50

5000

二等

60

3000




三等

20

1000

十、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辅导材料及往届试题。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五)我校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六)若上级部门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btbu.edu.cn/zsgz/)查询。

咨询电话:010-68987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