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18年金融EMBA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2018年金融EMBA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凭借中国人民大学与国际顶尖大学合作,整合国内外的强势资源,首创国内大学师资力量最强的专业金融EMBA项目,打造国内最高端的“金融精英俱乐部”。她依托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的管理与金融学科,云集国内外一流的教授资源和金融业界的专家资源,结合中国高层金融管理人才需求的现状,为中国高级金融管理人员学习先进的金融管理理论和思想,提升个人战略素质、拓展精英人脉,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致力于培养一批具有全球化视野、战略化眼光能力的本土化金融精英。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拥有深厚的学科底蕴以及雄厚的师资力量。中国人民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金融学专业的学校,早在20世纪50年代,由财政金融学院教师编写的多部专业教材奠定了新中国财政金融高等教育的基础。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财政学于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重点学科评审中多次蝉联国家级重点学科。我校老一代学者,如中国当代金融理论主要奠基人、中国金融学会名誉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前校长黄达教授、中国当代财政金融主要奠基人王传纶教授、中国当代财政经济理论主要奠基人陈共教授、中国当代金融理论主要代表周升业教授等为我国第一批金融人才的培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他们的带领指导下,财政金融学院汇集了我国财政学、金融学和投资经济领域的著名学者,形成了一支老中青梯次结合的学术队伍。近年来,财政金融学院涌现出一批我国财政金融学界杰出的中青年学者,如以吴晓求、任淮秀、汪昌云等为代表的投资经济领域研究人才,以陈雨露、赵锡军、庞红等为代表的国际金融领域学者,以张杰、庄毓敏等为代表的货币银行学科带头人。同时,在财政领域,我院形成了一支以郭庆旺、朱青、岳树民等为代表的研究团队。此外学院还聘请国际一流学者、实业界知名人士作为兼职教授、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我国财政和金融领域著名学者,融贯中西,为金融EMBA学员把握宏观经济脉搏、解读微观经济现象,从而为中国人民大学办好金融EMBA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二、招生人数
非全日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30人
三、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大专毕业5年有满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5.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报名
1. 参看“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所述的报名程序。
2.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考单位à中国人民大学;报考院系所名称à财政金融学院(EMBA);报考专业à工商管理;研究方向à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3.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不再必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为报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4.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考试
(一)初试
1. MBA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参考书目:《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大纲及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3.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24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1. 已参与提前批次招生并取得“附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无需再次进行复试面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报考资格审核后即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2.未参与提前批次招生的考生(即正常批次考生)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以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3.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非全日制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 学费:国际班:38万元(包含国外游学学费)
国内班:29万元
注: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七、学制与学习方式
1.学制:学制二-三年,实行弹性学习,学习年限为2-5年。
2.每月授课一次,每次4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
八、学历与学位
经委员会审核批准,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九、其他
1.达到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需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本招生简章如与“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有冲突,以“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
十、招生咨询
1. 对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ruc.edu.cn/grs/first/index.html)查询。
3.EMBA项目提前批次招生政策及问题咨询可登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EMBA中心主页(http://femba-sf.ruc.edu.cn/)
咨询电话:010-82509258/9611/9616;
电子邮件:cjemba@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明德主楼601室;
邮政编码: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