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哈尔滨音乐学院作为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的艺术类高等院校,设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自2018年开始,正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2018年,学院共有2个一级学位授权点的14个招生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60人左右。研究方向、招生导师、初试科目、复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初试科目、复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要求将另行公布。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关;
(2)高职高专毕业生以自考或成人本科方式进修通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6门专业主干课程,现场确认后须提供相应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3)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过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要求,2018年研究生报名费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方式见黑龙江省考试院网报公告。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0. 我院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发放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分、150 分。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地点为哈尔滨音乐学院,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复试通知中另行通知。
3.复试前,我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考核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三大部分,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的内容和要求请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和另行发布的《哈尔滨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5.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五、调剂
在国家确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查询调剂信息或通知,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六、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须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我院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2018年,每位校内导师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最多不超过5人(2人为基数,根据主持项目、指导研究生等情况调整),每位校外兼职导师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不多于1人。
(三)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档案转入我院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档案转入我院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和比例另行公布。
九、附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联系。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全部在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址:http://www.hrbcm.edu.cn/web/yemia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