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海南省 主管部门:海南省

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本次所招博士生2017年秋季入学,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制三年。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规模

《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为各专业拟招生数,到招生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报考考试实际情况,可能略有调整。

三、报考条件

2017年我校招收博士生的方式,均为普通招考,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报名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以学位证颁发日期为准)。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五)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或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四、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几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2017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通知》(一般在2017年3月左右)。

2、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注册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进入“博士网报”界面,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二)缴费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截止前缴纳报考费。外地考生的报考费可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缴纳(请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XXX 博士报考费”)。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缴纳报考费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三)现场确认(报考资格初步审查)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详细通知,请届时查看。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和现场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五、现场确认及复试材料准备

(一)证件证书等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籍材料;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并须注明招生类别非定向、定向。属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呈交原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同时提交复印件)。

3、专家的推荐书以及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

4、政治审查表;

5、在职人员, 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函,并注明是定向或是非定向培养类别。现役军人需提交单位政治部意见。

(二)学业及业绩材料

1、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2、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摘要,一般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从档案里复印的,请管理部门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3、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成果清单及相应的佐证材料。

4、学院及学科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研读计划、详细个人简历等。

六、初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1. 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

2. 外国语;

3.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二)初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七、复试

1、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开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2、复试录取办法,届时将公布供查询。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届时将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九、其他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3、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4、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同时在校全日制博士生(定向培养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将享受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及学业奖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及其它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获聘“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报考海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编:571158

研招办:0898-65893907 

附  博士报名相关表格

      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链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