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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甘肃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实行学分制和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类型

学术学位(具体见我校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专业学位(具体见我校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计划

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拟招生人数”系我校计划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规模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五、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对于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报考专业学位者,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要求,不得跨一级学科申请。

六、接收程序

1.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具体见研招网)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不接受其他任何途径的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复试要求

复试程序及办法按《甘肃中医药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gszy.edu.cn)通知。

4.体格检查

复试学生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结果须符合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5.录取规程

我校遵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拟录取,凡通过复试、体检合格,拟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学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6.信息公示与公开。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gszy.edu.cn)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提出疑问者,学校研究生处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有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者,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一份。

以上材料于复试资格审核时统一交于各招生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八、注意事项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人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阶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31-8765337;传真:0931-8765337

  电子邮箱:yjsc@gszy.edu.cn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