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矿冶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沙矿冶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长沙矿冶研究院简介
长沙矿冶研究院位于湖南省省会长沙,著名的风景文化区岳麓山下,本部占地21万多平方米,始建于1955年,曾先后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冶金工业部、国防科工委,199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中央直属的大型科技企业,2009年,并入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成为五矿集团重要的科研骨干平台。
我院主营冶金矿业技术与关键装备(陆地与深海)、新能源材料技术与产业孵化等业务,拥有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有色金属冶金、材料学、环境保护等学科专业。下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所、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所、金属表面处理技术研究所、先进材料研究所、矿冶装备研究所、热工技术研究所、智能技术研究所、浓缩输送技术研究所、环保技术研究所、分析测试研究所等11个研究所。旗下控股湖南金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铜仁金瑞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松桃金瑞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新冶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成为产学研一体的创新型科技企业。
我院一直以来是国内大型综合性科研机构,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7个——国家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铁锰矿产资源高效清洁加工与综合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冶金工业钎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平台、工业产品(黑色金属矿冶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省级研发平台6个—动力电池正级材料制备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湖南省铁锰矿资源高效清洁加工与综合利用工程实验室、贵州省锰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中心等;是国家电动汽车产业联盟成员单位之一。此外,我院拥有的尾矿堆坝和管道输送实验室是冶金行业唯一的陡坡堆坝实验室,选矿中试试验厂是目前国内研究手段最齐全、规模最大的选矿实验基地等。
建院以来,我院共获得科技成果900多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400多项,获授权专利200多项。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研发专项、“863”、“973”、部省重点项目以及大中型横向项目200多项。
我院十分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自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国务院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之一。现有矿业工程一级学科1个,在有色金属冶金、矿物加工工程、采矿工程、材料学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研究生。我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外籍院士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8人,博士生导师4名和一支由42名具有丰富科研教学经验的、由老中青知名专家组成的硕士生导师队伍,培养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2008年我院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正式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
我院积极开展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每年有一批科研人员出国进修、讲学、考察、参加合作研究和国际学术会议,并有一批国外学者来我院访问和讲学。同时我院与国内许多高校和科研院所一直保持密切联系,聘请国内知名人士来我院讲学,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近年来与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如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开展了有效的合作。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研究生招生
我院研究生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及各省有关规定的要求,报考我院的研究生和申报我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严格遵照上述文件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招生类型和专业
招生类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材料学(代码:080502)、有色金属冶金(080603)、采矿工程(081901)、矿物加工工程(081902)
(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环境工程、流体力学等专业考生可跨专业报考。)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院不接受自学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
(三)报名、考试、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和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院研招办邮箱(lgw0515@163.com)。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位证和毕业证(往届生)以及网上报名时的报名号,于各省规定的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并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时不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考费
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
(四)奖助学金
在读研究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金外,还享受我院其它有关补贴和职工福利待遇。
(五)有关说明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属统招统分非定向生,毕业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以留院工作。
欢迎访问我院主页:http://www.crimm.com.cn/
四、联系方式
E-mail信箱:lgw0515@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66号 邮编: 410012
联系人:刘国伟 电话:0731-8865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