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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300名,学制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50名,学制2.5年。正式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
           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
           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 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四门,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奖助学金及学费

(一)国家助学金(定向生除外):每生6000元/年,资助比例为100%;生活补贴(学费返还):每生6000元/年(定向生除外),资助比例为100%;上海市学业奖学金:根据等级生均3000-6000元/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2万元
    (二)“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给予新生特别奖6000元。第一志愿调剂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根据综合成绩评定给予最高奖金3000元。

    (四)我校为硕士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
    (五)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学年收取,每生每年学费6000元。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
学校主页:http://www.sit.edu.cn/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部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gs@sit.edu.cn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567(杨老师),021
60873568(程老师)
注: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