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安排30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和12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95人,其中医学长学制转段约37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结合各专业生源和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拟招收的各类考生(统考生、推免生、长学制转段)人数以最后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的具体学业要求:(①获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大于等于426分;②毕业后须有继续参加本科层次的学习经历,复试时须出示至少4门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接受同等学力报名”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的学历及毕业专业需符合报考的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五)中医硕士专业学位(105701-105710)仅限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参加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培条件(105710按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培条件)的考生报考。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2.各类考生均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或我校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却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类考生均要准确填写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考试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接收办法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公告。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医学长学制转段报名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公告。
(四)统考生(不含推免、医学长学制转段)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报名期间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地市招办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②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④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⑤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考资格审查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再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各专业报考条件,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
五、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100分)
12月24日上午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护理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药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中药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各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具体考试范围请查询我校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务必按我校2018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具体时间、办法及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需主动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破格
我校将根据2018年生源情况确定是否破格录取考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18年复试办法。
八、调剂
调剂要求和程序详见复试录取阶段公布的2018年复试办法。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复试时需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阶段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入学注册
2018年9月,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考生(含各类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四 、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校区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实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培养校区在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指定的规培基地进行临床轮训。
十五、学费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
十六、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与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奖励和资助具体发放标准及办法可查询我校研工部网页相关公告。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津贴。
十七、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八、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本章程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大陆地区)完整版请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公告。
(六)联系方式: 朱老师(0591)22861321,传真:(0591)22861067。
网址: http://yjsbnew.fj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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