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法学、哲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分明的财经类大学。学校地处国家公园省贵州,花溪主校区紧邻我国第八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是一个自然风光与人文学术氛围相互交融、内蕴丰富、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新型大学校园。
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5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型学位硕士点,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校级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坚持立足于服务贵州、辐射西南、面向全国的区域发展研究智库和基地建设,致力于从事欠发达地区经济管理的理论研究和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广泛开展协同创新、产学研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研究交流与合作。
2017年我校招收48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和8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工商管理(MBA)、金融、国际商务、会计、翻译、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图书情报),计划招生人数共70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人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的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金融、国际商务、会计、翻译、图书情报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考工商管理(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专业学位考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认真、如实、详尽、准确地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记住网上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可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1、全国统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以上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金融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三、英语二、金融学综合。
3、国际商务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三、英语二、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4、会计(MPAcc)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5、翻译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翻译硕士英语、英语翻译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6、工商管理(MBA)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7、法律(非法学)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8、法律(法学)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9、图书情报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为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我校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网页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口语)、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注意我校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六、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向我校研究生部提交调剂申请,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校发布的调剂信息并填写报考调剂志愿。相关问题可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我校在进行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学院(中心、所)、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所有复试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
1、学习年限为3年,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2、2017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省理、工、文、法、经、管理、教育学科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13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及贵州省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执行。
3、为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钻研,保证每一位学生能够在校安心学习,学校建立了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构成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4、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gzife.edu.cn,如有疑问也可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贵州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gzi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单位代码:10671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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