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主管部门:机械科学研究院

沈阳铸造研究所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铸造研究所成立于1957年,隶属于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是唯一的国家级铸造技术专业研究所。全国铸造学会、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铸造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械工业造型材料及重要铸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均设在本所。 
    沈阳铸造研究所主要从事铸造业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和产品生产。研究领域涉及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合成材料、复合材料、精密成形、工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绿色铸造技术及优质铸件生产技术。全所现有职工474人,其中研究员、高级工程师126人,博士研究生7人,硕士研究生78人,有多名铸造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建所以来,本所承担了大量国家“863”、“973”、“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军品配套”等国家科技项目和国防军品配套项目,至今已取得科研成果6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8项、省部级奖励214项,拥有有效授权专利48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组织制修订铸造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近300项,其中主持和参与起草的铸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37项,为我国铸造行业工艺水平的提高、装备水平的升级和技术进步提供了技术支撑。多年来,本所利用自主开发的先进铸造工艺技术先后为我国“神州五号”、“神州六号”、三峡工程等航空航天装备的配套、军工新型武器系统的开发、国内外大型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优质铸件和产品。

本所设有《材料加工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点一个,已为国家培养了近百名硕士研究生。本所招收的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定向招生,毕业后留所工作五年。

一、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名。                

 

专业代码

名称及方向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6名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 302数学二

④ 801金属学与热处理

  学术型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5.材料成型与控制、金属材料、材料科学、冶金等相关专业毕业,立志在铸造领域成就事业;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沈阳铸造研究所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2.经审查后,准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等内容。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核验其学生证及在学成绩单(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1)考生用英语自我表述;

(2)结合本科所学专业情况,用英语试谈自己的认识;

(3)用英语回答专家的提问。

3.综合能力测试: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体检:

复试期间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五、录取 

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结合初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体检结果等确定录取名单。

六、福利待遇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费及住宿费由本所支付。从入学开始享受正式员工待遇:五险三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及补充医疗保险)、年度健康体检、节假日福利、单身宿舍、通勤车、工作餐补助等,并发给生活补助费:1000元/月。

七、就业

    本所招收的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定向招生,毕业后留所工作五年。五年期满双方实行双向选择。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本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2.报考本所的硕士研究生,首先在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学习基础课一年,然后回所做课题。
    3.我所采取导师、学生单向选择的方式,入学报到后由本所统一安排导师。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不用选择导师。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705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17号

邮政编码:110022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电    话:024-25869905   024-25852311-390                      

传    真:024-25851306 

联 系 人:姚京伟   王猛     
Email :982650076@qq.com    18476745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