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
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我校有20个学院(部、中心)在79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6个专业学位共计402个研究方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900名左右(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2016年3月国家文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均为2015年的招生数,仅供参考。
说明: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的,代表是专业学位。例如:0451教育,0452体育,1351艺术、0852工程、0352社会工作、1051临床医学。
三、学习年限
2-3年,在职攻读为3至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2016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你的录取。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6年6月底寄发,毕业生已离校,故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须在2016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万一发现网报时提供信息有误,请务必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
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应届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往届生需出示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三)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四)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其中教育综合、体育综合、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由各专业学位全国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
(六)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西医综合和我校命题的教育技术学专业基础、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综合、体育综合满分为300分,学校命题的二外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七)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按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标准执行。
(八)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九)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
试通知。
(十)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单位。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 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 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三) 学业奖学金
分:经亨颐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奖比例:100%全覆盖。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四) 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福慧奖学金、孝廉奖学金以及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五) 助研、助教和助管
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5000元不等。
(六) 助学贷款
研究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
十、其他
(一)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和考试大纲均可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工作”专栏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
邮政编码:311121 招生单位代码:10346
联系电话:0571-28865143 传 真:0571-2886796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马老师
E-mail:yjs_zsb@126.com 网 址:http://yjs.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