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说明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1、我校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别及就业方式:
2015年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分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其中包括:定向、非定向两种形式。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签约单位,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2、我校毕业研究生当年就业情况:
我校工科研究生当年就业率为98%。
3、学制:
我校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
4、毕业时发放的证书种类:
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除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还要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
为了突出我校研究生的办学特色,在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加入了专业技能培训等实践课,工科专业经过培训、考试通过,可获得加工中心、无线电调试、自动化仪器仪表维修、汽车维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和软件水平考试等证书。
5、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外语语种的要求: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要求考生初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6、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具体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7、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优惠政策: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当年一区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单科及总分须同时达线),并通过我校复试均可优先录取。
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即可获得12000元奖金。
③被我校录取的调剂考生入学后即可获得8000元奖金。
④考取我校的所有研究生都可获得研究生会国家助学金,同时可以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设立的多项优秀奖学金。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我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三助”兼职岗位。
8、复试时间、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比例:
复试时间大约在4月初,录取时初试成绩占
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9、选导师的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不确定导师,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
10、全国统考报考点选择、准考证的发放:
考生根据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就近选择,然后按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缴费、照相。
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11、本科学历与同等学力报考区别: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其他与本科学历考生相同。
12、同等学力是否可以跨专业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可以跨专业报考我校研究生。
13、学费及学费标准:
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都要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依据天津市物价局规定而确定。
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