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事宜通知(一)
1、复试时间为:4月9日-11日。9日报到,10、11日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携带:一寸照片1张,往届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剂生中有校级以上获奖证书或通过大学外语六级的考生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
3、复试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到学校指定医院体检。
4、调剂考生自收到复试通知书12小时内,尽快通过调剂系统后台予以点击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收到通知的考生请点击接受即可,无需致电确认。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所在地证明。
6、所有复试考生均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本人学籍、学历信息。应届生须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生须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若无法在线验证,录取前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即《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在复试报到时提供。
7、从火车站乘公交专线3到康乐,然后换乘2、10、28、35、102、82路到康复医院站(青海民族大学东校区);从机场乘坐机场大巴至青海民族大学。
8、此季节高原气候多变,昼夜温差较大,请各位参加复试考生备好保暖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