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日程安排
2014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底4月初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地点设在办公楼205室,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通知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请各位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
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通过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到固原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需本人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递补考生被转为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2、复试程序结束,考生可返程,拟录取考生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协议书等)。
二、复试基本内容及形式(详细方案请登录我校网页查看)
1、专业笔试:学科综合及学科教学论
2、专业面试:品德修养、专业知识、英语口语、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
三、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初试考生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
2、往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
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交于资格审核老师,已备省上检查。
四、录取办法
初试成绩符合2014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既往学业成绩良好,潜在能力素质表现突出,复试成绩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职业,身体健康者,录取顺序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其它综合考核成绩加权记分后排序进行录取。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列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加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考核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结果虽然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束后需办事宜及注意事项
调剂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程序,且收到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全部考试材料(考试试卷、调剂表、成绩单)后,考生调剂程序结束,否则我校不考虑录取。
请关注我校网页上的有关复试、录取情况的通知。
网址:http://***/
咨询电话:0954-2079656
联系地址:宁夏师范学院新区办公楼205室
六、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