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西藏自治区 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非调剂生)

一、报考我校考生复试为52——6日,复试地点为:西藏大学老校区。

二、凡参加复试的考生(统考生、推免生)均需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专业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体检等全部复试项目。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专业加试。不论何种原因未能参加全部或部分复试的,均不能录取,学校也不再组织二次复试。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学生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①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②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已发表的科研成果、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立项的科研项目或正在撰写的论文、著作;

4、工作或学习阶段获得的奖励成果或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

注意:所提交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不符合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52日下午330来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讲解复试程序和要求、填写有关表格。不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而影响复试的后果自负。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提出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
(二)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替考、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不合格的(含面试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或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中有一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五)成绩的计算:

1、非推荐免试生(不含调剂生):复试成绩总分占30%,初试成绩总分占70%,两者相加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2、推荐免试生:复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3、调剂生:复试成绩占总分50%,初试成绩总分占50%,两者相加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六)录取规则:

1、推荐免试生复试合格者(政审、面试、体检等项目均须合格)即予以录取

2、其它复试合格考生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对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0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