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浙江海洋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海洋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热爱海洋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4)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全国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时间一般为
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到各地市招生办查询。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可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考的具体事宜可直接到各地市招办或我校研究生处咨询。
四、确认程序
(一)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教育部有关通知。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考费,现场照相。
(三)考生领取表格,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日期由教育部规定。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四)复试一般在5月中旬前结束,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制定,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六、体格检查
(一)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体检前通知。
(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签订培养协议书。
八、学习年限
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九、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它
(一)2009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全部享受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待遇,免收学费。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详细情况可查询浙江海洋学院网站www.zjou.edu.cn 。
以上各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发布的文件或通知为准,敬请考生随时关注。
欢迎报考浙江海洋学院,欢迎考生献身于国家海洋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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