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教育部

北京语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欢迎报考北京语言大学!

一、考生报考前,请登录“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栏”,查阅《北京语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我校的专业设置、报考条件、拟录取人数等相关报考信息。

报考2014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往届生(单独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公告1-5)。

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考生在填报通讯地址信息时请务必注意,该地址为寄送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的唯一地址。为保证寄送工作顺利进行,请保证该地址有效且在考生考试录取期间能正常使用,若因地址填报问题造成录取通知书等不能按时到达,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士生招生报名时,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报考“推荐免试”考试方式考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由推荐学校发给报考校验码,选择接收单位(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报名时只能选择推荐免试的考试方式报考,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三、选择北京市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公告5)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9月25日至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四、所有考生均应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⑴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⑵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指定报考点(公告1—4)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⑶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⑷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北京语言大学研招办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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