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2014年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学校招收的研究生类型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农业推广硕士)。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热爱海洋和农(渔)村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学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打印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试
学术型研究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第一阶段——初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3年1月4日-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一)学术型研究生
考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1、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统考政治理论试题。
2、第二单元(外国语):采用统考英语一试题。
3、第三单元(基础课):海洋科学业务课一为学校自命题科目,也可选用统考试题;船舶与海洋工程业务课一选用国家统考科目数学一;水产的业务课一可以选用国家联考科目,也可采用学校自命题试题。
4、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业务课二均采用学校自命题试题;水产的业务课二可采用国家联考科目,也可采用学校自命题试题。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考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1、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政治理论试题。
2、第二单元(外国语):选用统考英语二试题。
3、第三单元(基础课):招生考试试题自行命制。考试内容根据《2012年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农业知识综合》科目命题指导意见》(农推指委[2009]12号文件)执行,其中:
养殖和渔业领域采用340-《农业知识综合二》,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食品加工与安全和设施农业领域采用341-《农业知识综合三》,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领域采用342-《农业知识综合四》,具体考试内容见学校各科目考试大纲。
4、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我校自行命制。
第二阶段——复试: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生在复试时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六)学制
海洋科学、水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被选拔为中日、中挪双硕士学位项目的学制为3年。
(七)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3.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及破格录取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不提前预收;学费按学校规定学制收取。
(八)奖助政策
1.凡是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每生每年不少于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给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理科类每生每年1200元、文科类每生每年1500元的个人培养经费资助。
2.对学习成绩优秀的考生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根据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结合研究生入学时的初试成绩和毕业院校等进行综合评定。新生奖学金分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第一志愿考生的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优秀奖2000元/人;调剂志愿考生的奖励金额分别为:二等奖5000元/人、优秀奖2000元/人。具体见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3.为鼓励优秀考生从事国家海洋事业,我校从第一志愿优秀考生中优先选拔相关专业的出国交流生和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研究生,并通过专项经费一定程度支持用于出国交流和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
4.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圆满完成学业,学校将通过采取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或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其资助力度。
5.为帮助研究生提高生活待遇,学校从第一学年起设置助研、助教和助管津贴。对于生活相对困难研究生,学校100%给予“三助”岗位资助。
6.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校支持研究生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和团省委各类创新科研项目;同时根据学习成绩优异程度等,可分别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王成海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等,具体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