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为自治区重点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一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专业70个,专业学位(教育硕士)1个,同时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10余名,硕士生导师280余名,各类在读研究生2200余人。将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2007年计划招生650余人 (包括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各种类型研究生。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的人员。这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和至少8门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标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网报时间:请报考者
3.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3.外语(除俄语专业的210英语和外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211日语和212德语)、政治、数学(一)、数学(四)、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和历史学专业基础一律采用国家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满分为3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07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处网上公布,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5.复试: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名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听力和笔试)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及参考书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于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生查询:
有关信息可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imnu.edu.cn )查询。
咨询电话:0471-4393213 E-mail:yjsczsk@imnu.edu.cn
传 真:0471-4393213 学校代码:10135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010022 联系人:邰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