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3年研究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2013年我校招生的六个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统计学、光学工程中的部分二级学科方向(具体招生学科研究方向请见附件二《湖北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接收一定数量的调剂考生,所有学科招收的均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我们将按“先填报,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速与相关院系或校研招办联系。
一、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光学工程、教育学中的课程与教学论可接收跨学科调剂,但原则上要有相关专业学业背景;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3年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要求;
3、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相关要求。
二、调剂程序:
1、国家分数线公布(调剂系统开通)前,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进行预登记,并填写《2013年湖北师范学院调剂申请表(见附件)》,考生可亲自或通过电子邮件将调剂申请表送(发)至相关院系(邮箱地址请见附件二《湖北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院(系)联系方式),国家分数线公布(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须及时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速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三、调剂政策:
1、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免收学费。
2、凡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优先录取。
3、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提供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普通奖学金。入学后,还可凭课程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科研工作等情况申报多种研究生奖项。
4、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四、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6571836 0714-6574229(传真)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