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06年我校共有17个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8名(其中:工学218人、医学160人)。本招生人数为招生规模数,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医学类须通过CET四级考试,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医学类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学位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生学历后,经两年以上的工作实践(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必须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6)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工科类:①不允许跨专业报考。②须修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8 门以上主干课程(必须附高校教务部门证明及成绩单的原件)。③只能录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医学类:报告医学类专业的仅限医学专业毕业生并具备:①大学专科毕业后在相关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②已通过CET四级考试(获得国家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420分)。③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以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为准)。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试科目说明
1、外语、政治、数学(一、二)、西医综合采用国家统一试题,其它课程均由我校命题。
2、凡考试科目注明任选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选考科目代号,否则由我校指定。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但不得与初试、复试相同。
四、考务信息
1、我校地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享有国家降分录取政策。
2、学校备有近三年的专业试题,可向研招办咨询。
五、其他
1、在职人员考生所在单位必须是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2、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联系电话。
3、考生必须按我校公布的招生目录报名,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发准考证,后果自负。
4、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单位代码::11973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七号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60号(医学院)
邮政编码:014010
内蒙古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imust.cn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网址:http://www.bt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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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研究生部网址:http://www.btmc.cn/yjsc/index.htm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mail:nmdyjs@*** (工学)
电 话: 0472-5951508/5954370(工学)
0472-5991131/5991159(医学)
传 真: 0472-5954370(工学) 0472-5991159(医学)
联 系 人: 奥多(工学) 赵洪英(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