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专门科学研究、高级管理或教学工作的能力,并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除经济学院、统计学系、会计学院外,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经济学院、统计学系及会计学院学习年限为四年。入学日期为2008年9月。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75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及提前攻博生30人左右),其中国家计划内120名左右,其余均为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者;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以同等学力报考须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名。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报名与考试
1.报考流程:网上报名→递交报考登记表、报考费200元→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递交相关材料。
2.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在线报名,http://www.shufe.edu.cn/yjsb/zhaoban/boshi/boshi.html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于复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4.考试: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总分共300分。初试时间初定于2008年3月中旬,地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专业知识测试以及综合面试,由报考院(系、所)自行组织,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及两门硕士学位专业课(笔试),其中经济学、管理学门类统考经济数学(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递交报考材料:
报考者应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以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将报考费(200元)以邮局汇款或交送形式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复试期间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所)提交以下材料:
1)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2)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6)其它获奖证明和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七、录取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八、其他
从2007年起我校全面实行按专业或按门类(经济学院部分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学习一定期限后经综合考试进入论文阶段,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或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