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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矿冶研究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长沙矿冶研究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我院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其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复试和录取由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管理。各二级机构(培养单位)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和若干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内容并对合格考生进行面试、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办参与协调整个复试过程。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时间

48进行。请考生注意通知。

2、资格审查

  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到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办接受审查: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
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3、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 复试的主要方式

面试、笔试和实验能力考核相结合进行。

  ①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采用提问的方式进行,全面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笔试:主要为专业综合课考试、外语能力测试,时间共为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③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并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2) 复试的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外语听说阅读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审核政审材料,必要时派人调查或审查人事档案);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在上述复试阶段进行,且须院职工医院或其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结果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有关标准。

体检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上述考试或考查结果须达到及格分即60分以上方为合格。

复试成绩计入总分,总分成绩按如下方式统计:70%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预录取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进行。

复试过程中如果导师或考核复试小组成员认为须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进行复试。

预录取结果在体检结果合格后最迟一周内确定,并由研究生办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得到预录取通知后应与院签订“定向合同书”并领取“调档函”,凭“调档函”将本人档案调到院研究生办。如调档单位与网报时的信息不符,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证明到研究生办重开“调档函”。“定向合同书”应于六月初返回研究生办。

 五、通知书发放

通知书的发放将于6月中下旬,待上报省考试院及国家教育部通过后发放。

 

人力资源部(研究生办)

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