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报名公告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报名公告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公告1-5)。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也可进入北外网站查询(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院系部处(或招生就业)→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栏目,网址:http://graduate.bfsu.edu.cn/html/)了解报考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不能复试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的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和现场确认的地点必须一致,即在何地确认就在何地考试。(重要提示:报考单位指考研志愿学校,报考点20131月参加国统考的考试地点,只有京内考生的这两个选项相同,均为北京外国语大学)。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生考生按有关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

3、在报名中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须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4、选择北京外国语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30,参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的考生,中国研招网报名期间同时开通“网上支付”(网上缴费)功能,考生以网上缴费形式支付报考费,138/人。京外考生应按当地省、市招办要求的缴费方式缴纳报考费。

5、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2101031日每天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得更改。

6、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二)现场确认及照相:

现场确认及照相地点即报名考试地点,二者必须一致。选择北京外国语大学报考点(1130)的考生,并务必于今年1110日至14日到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办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拍摄电子照片;选择京外考点的考生请于当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2012111014日。

2、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报名号,并对照本人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其中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身份证,学生证;

2)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身份证,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

身份证,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无学士学位证书者):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的期刊原件(或学术期刊编辑部的“论文发表通知”原件);

5)海外留学毕业考生

身份证,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

3、所有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也应选择本人所在高校设置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照相。

4、考生本人在确认提交之前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后,打印一份《全国硕士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字,交至现场确认地点的工作人员,除“姓名”、“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信息如有错误,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在确认现场申请更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三、其它事宜

个人通信地址、邮编和本人及家人手机是重要信息,务必填写完整、详细、长期有效的地址,以免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发生延误或错寄,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如是学习或工作单位地址,请在“××省××市××路××号”之后填写正确、完整、有效的单位名称,院系、班级、收件人姓名,或工作部门、收件人姓名;如是家庭地址,请在“××省××市××路”之后填写“××小区××楼××门牌号”、收件人姓名。如需家人或朋友、同事代转,请务必在收件人地址后注明“×××”转“考生本人姓名”。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