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招生单位代码 10603)
2013年,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广西属二区。我校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二级学科专业授权点以及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数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指标后公布的数据为准。我校具有推免、招收“农村教育硕士生”(以下简称“农硕”)资格。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社会工作、除教育管理外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考生(含农硕)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站的提示、报名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报名日期:
网上预报名时间: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确认本人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如实的填写网报信息,杜绝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的行为。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及复试
(一)准考证
(二) 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
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我校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详见《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附件2)。
5、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供考生自行查询。
(二)复试
1、我校参照教育部划定分数线,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全部复试工作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复试时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其学历(学籍)信息必须可在国家或地方权威机构网站查询或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否刚,取消复试资格。
3、学校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我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招生录取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有关2013年录取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三)正式录取通知书需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发放。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学校可根据培养需要适当调整。
七、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领域)以自费生录取的考生须缴纳培养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收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8500元/生·年。若有变动,以广西区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二)其他收费项目(如:住宿费)按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收费。
八、其他
(一)学校有权对考生的考试资格、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或复查,特别是学历(学籍)信息。不符合标准(规定)者,一律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以及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报读研究生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各种关系,若因考生处理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阅读或阅读不仔细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四)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硕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一)网址:http:// www2.gxtc.edu.cn/yjsc。
(二)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三)联系电话:(0771)3905906 。
(四)电子信箱:gxtcyzb@gxtc.edu.cn。
十、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相冲突或未涉及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 1、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
2、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
广西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
友情提醒:
在校生或近年毕业的学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均已电子注册,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毕业学校所属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仅部分省、市提供本项服务)等权威机构网站查询。
考生在考完后自行上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查询不到,应向就读(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咨询原因,如果学校漏报或误报,由学校申请补报、更正。如果因毕业较早或其他原因查询不到的,学生只能向权威机构(如: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申请学历(学籍)认证。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历(学籍)认证需约15天左右,费用约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