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硕士调剂生优惠政策调整的通告
根据教学〔2012〕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实际情况,对“985”、“211”学校的毕业生和参加“985”学校的复试生及获重大奖项调剂考生(简称优惠人员)的优惠政策做出相应调整,特通告如下:
1、以上“优惠人员”在优惠政策的执行并非单一选项;
2、以上“优惠人员”优惠政策受时间因素影响效力而降低;
3、以上“优惠人员”的复试录取要求与其他考生保持一致;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