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实际,特制定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以下简称“材保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按照国家和机械总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本所复试考核坚持全面、科学、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根据当年度生源情况即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数量确定。
3.复试实行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4.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有效监督管控复试环节。
二、复试组织机构
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定政策、实施监督和审核。
2.所成立由分管所长(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研究生导师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所复试、录取工作。
3.所成立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领导本所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全面负责本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指定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组织联络等工作。
4.复试前,复试小组会议召开会议,进行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秘书职责和工作流程。
5.复试小组负责根据我所学科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分别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命制复试试题、确定评分标准、程序,核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6.所成立复试巡视督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我所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程巡视监督我所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工作情况;对复试过程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7.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8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准备复试文档、复试记录及相关调试工作。
9.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复试试卷保留存档,录音录像保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如若属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议。
三、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同A类地区考生工学国家线,即总分:273;单科(满分=100分):37;单科(满分>100分):56。
(一)复试基本安排
1.复试时间:4月7日—4月22日(具体时间根据调剂报名情况确定)。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组织复试中坚持“三随机”的复试管理方式,保证复试公平性。
3.资格审查:按照“双识别”和“四比对”要求开展考生身份查验和考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严防“替考”;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考生信息,审查验证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具体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提前提交电子资料发whcbstj2019@***(以学生姓名为文件名命名),并在复试现场提交原件比对:
① 本人身份证;
②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初试成绩单;
③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
④ 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要案单位红章)。如果无法提供成绩单原件的,学校网上电子成绩单也可;
⑤ 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
⑥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 其他佐证材料。
人力资源部将考生的招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对证件的真实性以及证件上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无误后,与考生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行复试。原件在正式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复审,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比例
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1.5
5.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将于复试前进行,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复试时间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按时到所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环节。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学术视野、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
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中,政治思想表现、个人品德、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情况和学习态度占20%,专业基础知识及本学科学习情况、计算机水平、知识面占20%,业务素质、科研潜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占60%。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调剂原则。根据考研成绩、本科成绩、在校表现、考生特长、我所专业需求,择优确定调剂生。
2.调剂信息发布。调剂信息将在我所官网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所有调剂考生都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3.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所2024年硕士招生简章招生要求。
(2)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工科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符合湖北省调剂政策的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4.工作流程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所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条件等基本要求。
五、成绩计算
1.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3.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后的成绩)×50%+复试成绩×50%,考生初试成绩折算公式为:(政治/100+英语/100+业务课1/150+业务课2/150)/4×100。
六、录取工作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通过复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不合格者(复试分数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入学总成绩,并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我所人才需求等进行综合排名,并审核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3.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合格者,按总分排名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4.复试结果在我所官网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咨询与申诉
1.信息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严格按照复试、录取程序操作,不随意变更,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并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2.联系方式:研招办咨询电话:027-83610498 申诉电话:027-83642743
3.申诉与复议。考生对复试成绩和结果有异议的,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人力资源部组织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核结果以及统一组织考核的部分有疑义的,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仲裁,仲裁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