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复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综合评价,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我院复试调剂工作的统筹领导与监管以及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标准及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指导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专家复试小组
按照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能力及外语测试等的考核。
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其他成员原则上为硕士导师。专业复试小组配备助理1人 ,负责面试时管理考生,进行记录。
三、复试时间
按教育部和省里规定的时间段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待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开发布。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理学A类地区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考生初试准考证、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须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等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采取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和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课测试和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涵盖:
(1)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术掌握程度;
(2)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核考生对外文文献阅读及翻译水平。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涵盖:
(1)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
(2)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核;
(3)诚实守信、社会工作能力、实践能力考核;
(4)人文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举止礼仪等考核;
此外对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业表现及学习成绩也应给予相应的了解。
(五)成绩计算
1.考生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总分(100分)=专业及英语能力面试成绩(6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500分)÷5×60%+复试总成绩(100分)×40%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理学A类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专业。
2.对于条件符合的考生,我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接到我院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六、录取工作
1.复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始总分再相同情况,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出现如下情形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体检考核不合格者;违反《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相关规定者等等。
3.对于通过复试调剂的考生,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完成调剂和拟录取工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等网站公开,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和相关回避制度,纪检监察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研招办电话:0451-82621400、82637588、84613203
纪检监察电话:0451-82626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