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湖北省 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培养目标、学科特色和生源特点,为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所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副所长、学科牵头人、研究生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本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录取工作,审核通过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巡视组”。巡视组负责人由纪检室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纪检室工作人员、招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按学科方向分设4个小组,由学科牵头人和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等不少于5人组成。各学科牵头人担任各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组织开展本组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安排面试记录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应急处置小组”。处置小组负责人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人教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应急服务中心负责人及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负责本所复试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应急服务中心负责本所复试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调剂的政策和方法

(一)申请调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24年A类考生对应学科最低复试资格线要求,并且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二)申请调剂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我所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将调剂申请表、个人简历及本科成绩单发到我所邮箱(eqhbyzb@126.com),邮件标题以“姓名+总分+本科毕业院校+本科专业”命名,简历、成绩单和申请表分别以“姓名+简历/成绩单/申请表”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我所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在专业符合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数理基础及本科专业成绩,初审合格后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复核合格后发放复试通知。所有被通知复试的调剂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yz.chsi.com.cn),按照调剂系统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内考生信息,确定复试名单。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调剂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我们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进入复试的人员成绩必须达到国家2024年A类考生对应学科最低复试资格线并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资格审查无误后,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统一参加复试。

(二)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安排复试,具体复试比例以实际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准。

(三)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一天安排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所网站具体复试公告通知。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初试准考证原件;

政审表;

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应届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所将对考生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同时根据实际复试形式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时间和形式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安排在调剂系统开通一周内,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所网站复试公告通知。如需进行多批次复试,最迟在调剂系统关闭5天前完成。具体时间根据实际复试安排确定。

(二)复试形式

我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按照“三随机”工作机制开展复试工作。

七、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复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内容。

(一)笔试

笔试包括英语听力笔试和专业基础课笔试。各学科考生的专业基础课笔试考试科目均为《大学物理》,主要考察力学、电磁学两部分内容。笔试共计考试时间1个小时。此项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英语能力测试包括英文自我介绍,翻译一篇300-400字专业相关英文科技短文。专业知识考察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等。考生也可以通过复试来了解将要学习的专业研究方向。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此项满分100分。

八、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中任一项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依次录取;

(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纪律要求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十、身体健康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把复试质量关。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从复试工作开始至结束10天内受理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纪检室电话:027-65390335,联系人:洪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