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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调剂条件与遴选规则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遵循专业相近、考试科目相近原则。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报考专业(学科)及本科专业要求

2023年我校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专业均招收调剂考生。根据我校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主要为电力行业培养高端人才),各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要求如下。

(1)电气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

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电气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801),或学术学位型“电气工程”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8);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2)动力工程专业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能源动力”类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858),或学术学位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807);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工学专业。

②初试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型“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五类能源动力相关专业,或学术学位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能源动力”相关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为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电气类、土木类专业、材料类。

注:调剂专业不招收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1)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专业课(与能源动力相关的工科课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二)遴选规则

通过调剂报名审核的考生,复试资格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初试总分相同者,按业务课1得分排序,若业务课1得分也相同,则按业务课2得分排序,若业务课2得分也相同,则按外国语得分排序)。

取得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

三、调剂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提交调剂申请;

2.我校会在36小时内向符合调剂复试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接受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调剂复试办法及录取标准

1.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详见《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录取标准

复试合格且总成绩达到我校待录取分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调剂咨询

咨询电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anjiusheng@sie.edu.cn

联 系 人: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