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说明
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说明 |
栏目: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09-10-13 |
|
2010年我校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为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和学科教学(数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体报考条件为: 一、报名参加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学科教学(语文)和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其他事宜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yz.chsi.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