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水平,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我院结合各学科领域的报考及上线考生实际情况,经院招生领导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原则
根据我院一志愿达线生情况,2021年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调剂信息以网上公布的专业为准。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科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 ;
2、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
3、符合国家调剂政策, 且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只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
二、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应为全日制应、往届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四级水平;
2、调剂考生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学术型学位(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院外调剂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05分,专业型学位专业院外调剂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20分。一志愿考生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优先参加本专业调剂。
三、调剂程序
1、院内及院外调剂工作都必须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2、调剂复试人数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
3、 在规定时间内按复试差额比例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和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官网”通知考生本人;
4、研招办尽快确定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未及时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如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严格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调剂专业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术学位 | 100800 | 中药学 | 中药作用物质基础及作用机理研究 |
中药复方药理研究 | |||
中药化学与分析学 | |||
临床中药学及中药质量控制研究 | |||
中药新药开发 |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中药有效性及安全性的研究 | |
中药有效性安全性评价 | |||
中药防治消化系统疾病研究 |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中西医结合肿瘤病防治 | |
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病研究 | |||
中西医结合肺病防治 | |||
专业学位 | 105701 | 中医内科学 | 心血管疾病的研究 |
肺系疾病研究 | |||
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的研究 | |||
内分泌与代谢病的临床研究 | |||
肾病临床研究 | |||
肿瘤病研究 | |||
肿瘤及并发症的临床及基础研究 | |||
脑病研究 | |||
脑病的临床研究 | |||
脑病临床研究 | |||
疑难病研究 | |||
疑难病的研究 | |||
105702 | 中医外科学 | 普外科疾病研究 | |
门脉高压,肝胆外科疾病的研究 | |||
肛肠病研究 | |||
105703 | 中医骨伤科学 | 骨关节疾病研究 | |
105704 | 中医妇科学 | 不孕、不育的研究 |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中西医结合肿瘤病研究 | |
中西医结合治疗肿瘤病研究 | |||
中西医结合肿瘤微创治疗研究 | |||
中西医结合治疗肾病研究 | |||
中西医结合治疗内分泌疾病的研究 | |||
椎间盘源性及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研究 | |||
中西医结合治疗胸外科疾病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