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为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为使我院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订本章程。
热烈欢迎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院推免生资格。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的体检要求。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2)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培养目标
1. 全日制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代码0839)学术学位(60人)
培养目标:面向网络空间安全学科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密码学及应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等网络空间安全学科方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领域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和系统开发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分析、设计、集成、开发、测试、维护等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能力、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
2. 全日制电子信息类别(代码0854)专业学位(合计70人)
①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35人)
培养目标:面向保密通信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保密通信技术和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岗位创新能力,能够承担保密通信工程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保密通信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②计算机技术领域(35人)
培养目标:面向信息安全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信息安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专业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计算机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安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提交材料
1.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2.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电子扫描件;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单电子扫描件;
4.获得学院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电子扫描件;
5.各类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电子扫描件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再次核验。
四、申请程序
1.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院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撰写简历,发送至专用邮箱gr@besti.edu.cn(主题为姓名-推免生材料)。或者电话咨询:010-83635301。我们将及时安排有关准备工作。
2.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 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4. 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我们将及时通知各位推免生。
5. 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6.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我院官网(http://www.best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我院研究生部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学费、奖(助)学金和就业
1. 学制: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学费:8000元/人/年。住宿费:750元/人/年。
3. 学院发给每生每月500元国家助学金。学院设有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按规定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励和学院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等荣誉称号,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享受岗位津贴。
4. 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务员统考,学院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向全国党政系统推荐就业。
六、其他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监督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纪检办受理考生投诉,监督电话:010-83635026。招生办联系电话:010-83635301,邮编:100070,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