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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工

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

指示精神,确保我校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

学”完成,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4 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委、

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办法。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上海市政府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

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通过德智体全面衡

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稳妥做好我校 2020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一)严控防疫、确保安全: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考生)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严防严控,

从实从细,切实守护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安全。 

(二)程序规范、选优公平:严格按照招生管理规定和上级部署

开展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制订复试工作方案和各学科复试操作

细则,规范复试环节和内容、优化复试流程和方式,严格复试工作规

范、透明、公正。 

(三)创新模式、灵活科学: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充分利用

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创新招生工作模式及方法。遵循错时错峰工作

要求,面对不同学科特点、不同生源环境、不同疫情形势,采用灵活

多样的复试模式,切实保证招生工作质量和效率、疫情防控落到实处,

人才选拔公正高质。 

二、复试组织工作 

 1、我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执行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

考试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订相

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全面负责指导全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二级学院复试工作

方案》、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按

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综合面试。

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 5 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

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3、各学院须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

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实行差额复试,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生源情况

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

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现场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 

4、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密、集体决策、公开透明。 

四、复试安排与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复试审查所需材料的具体提交方式

以后续我校公布为准。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

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

章均可); 

5.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

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专家推荐

信等; 

7.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

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

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

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

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方式  

1.网络面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院相关要求,统筹考虑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

我校实际情况,从疫情下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角度考虑,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平台远程面试复试形式,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参加复试工作;将原定复试中笔试科目相关内

容、知识点合理融合到面试过程中。 

2.面试平台 

我校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

生远程复试系统”(主选平台)和腾讯会议(备用平台),复试前考生

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 

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

统”(主选平台)的功能和说明后期将及时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我

校研究生院网站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②腾讯会议(备用平台):请考生在主机位、辅机位设备上均安

装好相应的“腾讯会议”软件并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分别命名为:

姓名+主机位、姓名+辅机位。 

3.复试学生端需要的设备及环境要求 

①我校将采取双机位面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

件设备: 

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1 台具备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功能的笔

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 部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

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提前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

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

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②稳定且能满足远程复试要求的宽带网络; 

③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④考生需提前对设备进行调试,确保电脑摄像头、麦克风、耳机

等均可正常使用; 

⑤最终学生端设备配置及软件要求将按照面试平台要求及时通

告,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微

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4.注意事项 

①考生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

管理、监督和检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面试,逾期不到者

取消复试资格。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应主动与招

生院系保持沟通,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②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

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

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③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

换视频背景。 

④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

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

见。 

⑤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 

⑥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

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

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屏、录像,禁止以任何形式泄

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

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

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 

(1)复试中笔试考核部分调整并入线上面试,以网络面试形式

考核,不再安排笔试考核形式; 

(2)复试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

力测试。复试成绩总分为 250 分; 

(3)上述三部分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

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

外语能力等; 

(4)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 

2.复试环节流程 

(1)参加复试考生在后期通知指定网页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2)学院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

节并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络面试候场区,由学院安排人员

审核考生摄像头及麦克风等是否具备网络面试的条件; 

(4)考生通过“身份识别”后,随机安排进入不同的专业复试

小组开始网络复试; 

(5)考生需明确所选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录取原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第

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

高低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

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

取。 

3. 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 150 分); 

(3)体检不合格者。 

(五)时间安排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线的考生原则

上于 5 月 14 日——5 月 19 日完成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将于调剂服务

系统开通(5 月 20 日左右)后进行。最终以各学院发布信息为准。 

(六)体检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拟录取后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

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七)复查 

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

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

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按

照《上海电力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

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

件及上海电力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

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

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

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

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021-35303739, 61655040 ,邮

箱:shiepyzb@126.com,jijian@shiep.edu.cn。 

七、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