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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科研能力素质。确保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及职能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收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统筹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审核相关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试卷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考生体检工作。

(三)2020年中医学博士研究生具体复试的组织实施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参加

复试

人数

英语

成绩

中医基础理论成绩

总成绩

1

100501

中医基础理论

2

≥48分

≥50分

按差额复试1:2的比例,分各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2

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

2

3

100506

中医内科学

2

4

100507

中医外科学(男科方向)

2

中医外科学(皮肤科方向)

2

5

100512

针灸推拿学(针灸方向)

2

针灸推拿学(推拿方向)

2

6

100513

民族医学

2

合计

16

-

-

-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不采取破格复试及录取。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程序

1.复试的形式

我校2020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所有专业均采用同一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①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②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③复试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审核内容包括:

(1)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本科和硕士)、学位证(本科和硕士)等。

(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需提交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

(3)审核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管理部门盖章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若发现考核表有作假者,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4)我校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5)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必须进行全脱产学习。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的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3个部分。

(1)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英语基础知识的听说能力。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英语基础知识。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份组成。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将知识性问题代之以综合性、开放性、追问式的能力型问题。

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跨学科考生须侧重考察所报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及能力。

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知识及技能掌握的广度和深度,对相关知识及技能掌握的程度和水平。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及各学位点复试组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需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的原则与程序

(一)成绩权重

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60%)与复试成绩(40%)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1.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2.每位导师每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

3.按各专业各方向复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当相近二级学科出现招生计划缺额时,复试合格的考生可按所有参加复试学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向空缺计划的专业、方向提出调剂申请,经报考导师、申请调剂导师、复试专家组及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同意,可调剂拟录取到相近的二级学科。

5.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3个方面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合格,在指标有空缺的情况下,建议待录取;

(3)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三)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

研究生处审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总体审核认定后,由研究生处按相关规定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录取

在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博士研究生考生150元/人。

七、信息公开

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相关招生政策及信息。

考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通过“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未经公示及“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英语测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复试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复试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监察室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四)复试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监督电子信箱:ynzyxyjjss@163.com

      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崇德楼420办公室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