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报考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要求及复试比例
1.复试分数要求
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272,英语、政治≥37,数学、专业课≥56。
2.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根据我院生源情况和招生规模确定,各专业统一确定复试比例为1:2左右。
三、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和网络远程复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指定软件和邮件进行。此环节与正式复试分开,复试会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系统进行验证。考生进入会议室后,须分别手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进行查验。之后考生须宣读《北京化工研究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我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承诺书中提到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化工研究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可以通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学习。
考生需在此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发送以下电子版材料压缩包至yanjiusheng.bjhy@***邮箱,压缩包命名为专业+本人姓名+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拟录取后,政治审查表需要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原件。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取消其复试资格。
(7)考生自述表(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需要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原件。
(8)本人签署的《北京化工研究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 。
(9)本人签署的 《北京化工研究院 2020 级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意向表》(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和所报专业及研究方向选择化工原理、有机化学或高分子化学及物理科目进行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包含专业英语内容,将所选科目写在资格审查的邮件正文处,并不得更改。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专业知识考试科目统一为高分子材料学。
大学期间成绩单或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确因困难无法提供的,需提交本人签名的电子版说明,并于入学时将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或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或证明材料交由我院查验。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软硬件测试
我院远程面试、专业知识考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安装和使用方法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https:// meeting.tencent. com/support.html?tab=0),备用钉钉(系统安装和使用方法网址:https://***talk.com /oasite /register_new.htm?source=1001&lw from=20171202020913670 00000111#/),以上均采用双机位。我院资格审查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系统安装和使用方法网址:请使用Chrome浏览器打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采用单机位。
考生须自备能够支持以上系统的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电脑和手机具备摄像头、话筒等硬件功能,保证网络流量和设备电量充足。考生需提前在电脑和手机上安装以上软件,测试各项功能是否能正常使用并能熟练操作。电脑和手机同时登录系统,电脑摄像头拍摄考生正面情况,使自己面部能够全部进入画面。手机横放,手机摄像头拍摄考生侧后方情况,使自己的双手、桌面和电脑屏幕能够进入画面。拍摄考生正面情况的电脑务必开启音频,拍摄侧后方的手机务必静音,以免与电脑音频产生回声。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
本环节进行腾讯会议或钉钉连接测试,检查双机位,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单机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制考生宣读《北京化工研究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根据会议号或面试邀请准时按要求加入相对应的会议中。
请考生提前申请2个腾讯会议账号和2个钉钉账号,分别登录到电脑和手机上,进入会议前更改昵称为“序号+姓名+前”、“序号+姓名+后”。例如“5张超前”、“5张超后”,如有重名,会另行通知昵称命名。考生提前调整好主机位和副机位的角度,面试时桌面上只许放置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
四、调剂
1.调剂的基本条件
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复试分数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调剂其他学术条件要求考生本科期间系统学习过高分子材料相关课程,考生本科专业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考生优先考虑。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调剂其他学术条件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化学工程、化学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有机化学、工业催化、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等。
2.调剂工作程序
对于一志愿考生,我院将及时告知复试结果,以便未被录取的考生及时联系其他单位进行调剂。
对于生源不足专业,利用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
五、复试时间
1.复试时间:自调剂系统开通后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在复试前通过调剂系统、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在我院对外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3.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日期和时间按时参加线上测试和复试,由于本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复试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4.我院不收取复试费。
六、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开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45分钟,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试卷为高分子材料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和所报专业及研究方向选择化工原理试卷、有机化学试卷或高分子化学及物理试卷,以上试卷均包含专业英语内容。各科试卷为开放型、能力型的试题,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及专业英语能力。
2.专业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
面试时间为每人15-20分钟。面试时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面试考官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现场答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面试考官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于面试结束后现场独立评分,所有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注: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英语口语测试
指定考官采取与考生用英语进行交流的形式,面试时间每人3-5分钟,面试结束后面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4.导师的选择。我院采用师生双向选择。考生可先参考2020年招生导师列表(详见http://brici.***/brici/hr/yjsjy/dsjs/dsjs.shtml)和我院导师介绍(详见http://brici.***/brici/hr/yjsjy/dsjs/)选择导师。
5.体检:体检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在我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录取考生的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如不符合上述办法及我院体检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体检方式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七、复试成绩的确定与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00分)×47.5%+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5%+英语口语(满分100分)×7.5%。
2.复试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政治/1 + 英语/1 + 业务课1/1.5 + 业务课2/1.5)/4+复试成绩)/2。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对外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八、其他说明
1.对于因经济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经考生申请,我院核实后可提供合理便利。有需要的考生须于复试前一天将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 bjhy@***。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2.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诚信复试。考生须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若在复试中有违规行为,我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考生做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决定,并计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如私下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离开视频画面、出现作弊动作或将复试内容及题目以各种形式公开,或有干扰考场、考官或工作人员等行为,将一律视同作弊。
5.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九、咨询服务和监督申诉
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进行公示。
考生如有疑问可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10-59202892,010-64228662,邮箱:yanjiusheng.bjhy@***,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1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可进行申诉,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审核后予以复核。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诉监督电话:010-59202638,邮箱:limh. bjhy@***,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监督部,邮编:10001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